轉給我的錢就是我的了嗎?
發布時間:2025-11-19 14:24:27 | 來源:中國網 | 作者: | 責任編輯:吳一凡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,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的事實。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叫受益人,財產受到損失的人叫受損害人。因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,雖屬于既成事實亦不受法律保護,受益人取得的不當利益應當返還給受損害人。近日,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不當得利糾紛,成功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。
家住贛州市的劉某與吳某為朋友關系,二人之前有過轉賬記錄。一次,劉某想給家人轉賬,因操作失誤將14000元轉給了吳某。劉某向吳某說明情況,想要回錢款,但吳某不同意。周某與吳某協商不成,故訴至法院,要求吳某返還14000元,同時申請了訴前調解。
根據民法典規定:“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,取得不當利益,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?!敝苣骋蚴謾C操作錯誤,將錢款轉賬到實名認證的被告微信帳戶,且被實際接受,吳某對該款項的取得沒有法律依據,依法應當返還。因案件涉及金額較小,且二人為朋友關系,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,減少當事人訴累,辦案法官通過采取“背對背”的調解方式進行調解,雙方最終自愿達成一致調解意見,吳某于月末前一次性返還周某15000元,案件受理費由吳某承擔。
日常生活中,轉錯賬、多付款等都屬于“不當得利”的范疇?!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,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,取得不當利益,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。如果受益人拒不返還相關欠款,受損害人可向人民法院以不當得利糾紛為案由起訴。起訴時應當提交轉賬記錄等證據,此外為確保勝訴權益實現可申請財產保全。(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:溫奕騰)